那曲市黨政大院辦公用房節(jié)能替代及綜合樓加固項目EPC總承包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那曲市黨政大院辦公用房節(jié)能替代及綜合樓加固項目EPC總承包已由那曲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經那發(fā)改投資【2024】73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于本級財政資金,招標人為那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EPC總承包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那曲市黨政大院辦公用房節(jié)能替代及綜合樓加固項目EPC總承包
2.2工程地點:西藏自治區(qū)那曲市。
2.3項目概況:組織部、市委辦、市政府辦、機關事務管理局、信訪局、宣傳部等辦公用房節(jié)能替代15729m2,屋面建筑節(jié)能替代3837.05m2;綜合樓加固6787.14m2及改造;照明、給排水等室外附屬工程,購置4層4站電梯兩部。
2.4招標范圍及內容:
2.4.1那曲市黨政大院辦公用房節(jié)能替代及綜合樓加固項目范圍內的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設計的內部審查等相關手續(xù)的辦理及后續(xù)的服務;
2.4.2設計范圍內物資采購、運輸、保管等相關手續(xù)的辦理和相關人員培訓;
2.4.3設計范圍內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那曲市黨政大院辦公用房節(jié)能替代及綜合樓加固項目等為達到招標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4.4EPC實施過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總承包各階段的報建、審查、審批、外協談判等的相關手續(xù)辦理、協調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評估和檢查、聯合試運行、竣工驗收等直至滿足招標人要求并交付招標人接收使用。
2.5質量要求:
2.5.1施工圖設計質量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并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
2.5.2工程所有物資采購質量需符合設計圖紙及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
2.5.3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yè)現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2.6工期要求:18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應至少滿足下列資格條件和業(yè)績要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EPC總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乙級或以上資質、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本項目相應的EPC總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企業(yè)信譽;
3.1.2擬派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國家二級或以上注冊建筑師,并須具有中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國家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B類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1.3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擔過1個工程設計或建筑工程施工類似業(yè)績(聯合體成員提供均可)。
3.1.42021、2022、2023年,提供由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新成立的企業(yè),依據成立時間提供相應年度報表或季度報表)
3.1.5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號文要求進行備案(區(qū)外建設工程類企業(yè)資質備案證提供西藏自治區(qū)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資質報送成功的查詢截圖)。
3.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牽頭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及以上資質,其中聯合體成員家數應不超過2家,聯合體其他成員均應為獨立法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報名并下載招標文件。
友情提醒:報名前與下方聯系人索取投標登記表,以及辦理后續(xù)事宜。
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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