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統設備采購項目(1519標)招標
投資項目名稱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項目招標項目名稱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統設備采購項目(1519標)標段(包)名稱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統設備采購項目(1519標)公告性質正常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招標項目實施(交貨)地點廣東省東莞市資金來源財政投資(市級),國有或集體投資資金來源構成財政投資(市級40.00%),國有或集體投資60.00%招標范圍及規模東莞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長57.46km,其中高架段線路長度約7.71km,占一期工程13.41%;地下段線路長度約49.43km,占一期工程線路長度約86.03%;過渡段長度約0.32km,占一期約0.56%。設置車站25座,其中3座高架站,22座地下站,平均站間距2370m。最大站間距5053m,為水濂山站~大嶺山北站區間;最小站間距851m,為中心廣場站~鴻福路站區間。在道滘鎮(道滘站西側)設車輛段1座,在黃江鎮(黃江中心站北側)設停車場1座,控制中心使用2號線西平站旁邊的線網控制中心,全線共設置4座主變電所,分別位于道滘車輛段、旗峰公園(與2號線共享)、松山湖和黃江停車場。招標內容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望洪站~黃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統設備采購項目(1519標),所需的設備以及必需的附屬設備、隨機附件(備品備件)、專用工具、試驗儀器和相關技術服務。(具體以用戶需求書為準)工期(交貨期)見用戶需求書具體要求。招標人保留根據項目建設調整執行期的權利。最高投標限價(萬元)6434.95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投標資格能力要求
投標人資質要求:1.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下述資質,具備下述業績,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1.1.1資質要求:投標人(若為聯合體則為各方)須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都不得在同一設備招標中同時投標。1.1.2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自2019年7月1日至招標發布之日,在國內(不含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完成過一項合同金額不少于2000萬元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清分系統項目業績(新線建設項目或改造項目)。1.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1.2.1聯合體組成單位不超過2個。1.2.2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聯合體協議(格式詳見本招標附件三)。1.2.3聯合體牽頭人應被授權作為聯合體各方的代表,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聯合體成員的授權函(格式詳見本招標附件四)。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資格無要求
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自2019年7月1日至招標發布之日,在國內(不含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完成過一項合同金額不少于2000萬元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清分系統項目業績(新線建設項目或改造項目)。(1)項目時間的認定:以預驗收證明或業主出具的包含參與單位和線路開通運營時間相關內容的證明為準。(2)業績證明材料:包括①中標通知書(如有)、②采購合同(含供貨清單)、③含驗收時間的業主出具的預驗收證明或業主出具的包含參與單位和線路開通運營時間相關內容的證明。投標人需提供上述資料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原件備查;如果上述資料未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及必要信息的,還需提供由業主出具的加蓋業主單位公章的業主證明。(3)若提供的業績為聯合體業績,投標人須為該業績聯合體的牽頭人。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是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方式……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開始時間2025年1月16日17時0分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截止時間2025年2月13日10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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