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精河縣水利管理處南干渠沿線防洪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q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一、招標條件
本精河縣水利管理處南干渠沿線防洪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173萬元,招標人為精河縣水利管理處。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其它方式。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對南干渠沿線進行防洪工作,主要是修建過洪橋擋墻、渡槽及泄水口賓格籠,對過洪橋橋面及周邊進行清淤等。(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001)精河縣水利管理處南干渠沿線防洪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精河縣水利管理處南干渠沿線防洪工程)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guī)定。
3.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
3.3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及以上資質,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4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水利工程專業(yè))和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本單位注冊;不得使用臨時注冊建造師;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5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6未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以競爭性磋商文件發(fā)售期內及磋商當日“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的查詢結果為準,處罰 期限屆滿的除外)。
3.7水利建設市場主體應依法依據(jù)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jiān)管平臺填報基本信息和良好行為記錄信息。
3.8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1月21日10時00分到2025年01月26日19時30分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02月10日16時00分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5年02月10日16時00分
七、其他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精河縣水利管理處南干渠沿線防洪工程
2.2項目編號:JHXSLGLC-2025-006
2.3招標范圍對南干渠沿線進行防洪工作,主要是修建過洪橋擋墻、渡槽及泄水口賓格籠,對過洪橋橋面及周邊進行清淤等。(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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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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