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水務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黃島分公司供水事業部委托第三方水質檢測項目采購公告
一、項目名稱:供水事業部委托第三方水質檢測項目。
二、項目內容:
(1)飲用水日檢9項
(2)飲用水氯化物
(3)原水日檢9項
(4)原水日檢氯化物
(5)飲用水月檢38項
(6)旺山水廠大桶水月檢37項
(7)飲用水管網水月檢7項
(8)原水月檢29項
(9)絮凝劑、次氯酸鈉月檢
以上檢測項目如有變更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三、項目實施地點:青島市黃島區泊里鎮旺山水廠、旺山北水廠。
四、技術方案:
1、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與GB5749-2022、GB3838-2002等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由投標人完成采樣、送樣和檢測任務。
2、現場采樣時,應對投標人進入招標人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培訓。進入招標人現場的投標人工作人員違反招標人安全規定,造成人身傷害的,責任自負,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投標人中標負責樣品的采集、運輸等工作,需在招標人規定的時間到達招標人指定的采樣點取樣,原定地點因故無法取樣時應及時與招標人溝通采集其他合適的水樣。
4、投標人的檢測結果具有指導招標人正常生產的作用,當招標人生產的凈水不符合標準時,投標人須配合招標人檢測,直至招標人生產合格。
5、投標人取樣后實時給招標人反饋超標項檢測數據,日檢項4天內、月檢項兩周內出具檢測報告書壹份,以快遞或捎帶等方式,轉交至招標人。
五、服務周期:一年,檢測服務全過程,自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至合同履約完畢止。
六、采購控制價(人民幣):¥1269999.00元(大寫:壹佰貳拾陸萬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投標人按總價包死報價,投標報價不得高于控制價,否則視為無效報價。
七、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
2.投標人具備項目服務能力,且投標服務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法規和產業、行業標準;
3.投標人中標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轉包;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八、公告媒介:本次采購公告在青島飲料集團有限公司SRM系統發布。
九、付款方式:電匯。
1.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5%,乙方每次完成取樣、檢測,出具具有CMA認證并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合格檢測報告,甲方根據檢測及成果提交情況經簽收、驗收后,據實結算發生費用的75%,但最終累計支付金額不超過合同額,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當年合同價款的100%。
2.支付費用前投標人須開具全額的增值稅發票給招標人,如投標人未能根據招標人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增值稅發票,招標人有權暫停付款并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
十一、投標報價:
1.招標過程中產生的與招標相關的費用由中標單位承擔。投標人所報價格為含稅全包價,包括本項目所有人工費、檢測費、稅金等項目實施所需的一切相關費用。
2.本次投標報價為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投標人只有一次報價機會。投標報價不得有多個報價、選擇性報價或者附有條件的報價,且投標報價不得高于招標控制價,否則其投標無效。
3.投標人在SRM系統上填寫的投標信息應與上傳的加蓋公章響應文件/報價單信息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掃描上傳的蓋章版響應文件/報價單為準(若掃描上傳的響應文件/報價單未蓋章或顯示不全的,以SRM系統上填寫投標報價信息為準);總價金額與響應文件/報價單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匯總金額為準;投標人所報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應予以書面澄清說明,并重新修改響應文件/報價單,投標人僅能對有小數點明顯錯位的金額進行修改(含因小數點明顯錯位的金額導致合計金額有誤的),其他金額不予修改。
4.響應文件/報價單報價明細中分項報價不全或者漏項的,以其他投標人中該項報價最高價補齊。分項報價無法補齊或者無分項報價的,投標無效。
5.響應文件/報價單修正后的報價,投標人應當蓋章確認。若投標人拒絕修正投標報價或者拒絕蓋章確認的,投標無效。
6.投標人以修正后報價中標的,中標價格按照響應文件/報價單中的投標報價為準。
十二、投標開始及結束時間:2025年1月24日9時00分至2025年1月24日14時00分。
開標時間:2025年1月24日14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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