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5-2026年健康保險服務外包項目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5-2026年健康保險服務外包項目,項目資金來源為招標人自籌,招標人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規模: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5-2026年健康保險服務外包,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2.2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5-2026年健康保險服務外包。
序號
服務內容
招標控制價(萬元,含稅)
備注
1
南京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服務
3509.74
項目實施參考人數約145人
2
HMS異地就醫項目
175.98
項目實施參考人數約9人
3
長期護理保險委托管理項目
428.18
項目實施參考人數約19人
4
江北新區社會保險委托協助辦理零報業務
75.6
項目實施參考人數約4人
5
高淳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委托管理項目
84
項目實施參考人數約4人
6
溧水醫療保障委托服務項目
63
項目實施參考人數約2人
7
江寧醫療保障委托服務項目
105
項目實施參考人數約5人
8
省人社工傷飛檢項目
63
/
9
其他擬新增健康險服務
暫列金120萬
全市新增稽核、病案審核及其他新增健康服務類項目(本項服務費為暫列金,不可競爭費,中標后由招標人按實際服務內容考核支付,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不可做任何變動,否則視為廢標)
2.3最高限價:4624.5萬元(含稅)。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高于本項目最高限價,否則按否決其投標處理。
2.4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兩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3.2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在投標截止日前三個月內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3.3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六個月內至少一個月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憑證,依法享受免繳、緩繳的,提供證明材料加蓋公章);
3.4投標人具有《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且在有效期范圍內(提供有效期內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3.5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如若發現隱瞞,取消供應商資格):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東的子女、配偶、近親屬及特定關系人在招標人任職情況。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6)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7)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8)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9)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10)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1)在參與采購活動中,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投標人的,給予招標人或者招標工作組成員財物以及非財產性利益,采用圍標、串標、串通、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成交的;
(12)在參與采購活動中,不遵守招標人有關信息安全保密條例,導致招標人商業和技術等秘密泄露的;
(13)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3.6投標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承諾書加蓋公章);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提供承諾書加蓋公章);
3.8投標人必須配備1名項目負責人,在項目服務期間,與招標人對接項目實施相關工作(提供承諾書加蓋公章)。
4、招標文件的獲取:
請于2025年02月05日17時00分至2025年02月12日12時00分,……下載電子版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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