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上海公司青浦局2025年至2026年管線工程施工監理集中招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工程規模:本項目預估監理費用138.6萬元(不含稅價格),實施地域:上海電信青浦局所屬區域。
1.2招標范圍:中國電信上海公司青浦局2025年至2026年管線工程施工階段監理服務,具體包括:通信管道、通信光纜等管線新建工程的施工監理。
……
本項目合同履行期限:本項目框架合同起止時間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若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時間未到,但框架金額達到上限,則本項目合同履行期限屆滿。若截至合同履行期結束,合同金額尚未執行完成,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繼續執行合同。
★1.3服務期限:按合同約定。
1.4本項目劃分為2個份額,具體份額劃分如下:
份額一:預估監理費用83.3萬元(不含稅價格),實施地域:青東片所屬區域;
份額二:預估監理費用55.3萬元(不含稅價格),實施地域:青西片所屬區域。
★1.5技術標準和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要求,詳見第六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1.6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最高投標限價為:監理費用折扣最高為90.00%(不含90.00%)。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及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能力:
2.1.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①投標人為獨立法人:
A.投標人非事業單位的,須具有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本或副本和稅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如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或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須提供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B.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則須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②投標人為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的,須具有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投標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投標人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中標后向招標人開具符合招標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2資質要求:
須具有第①項或第②項資質:
①住建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②住建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且在有效期內的通信工程監理資質乙級及以上。
2.3業績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公告發布前一日已簽訂的同類型(通信工程)項目監理業績至少3份(數量以合同數量計算),提供相應的業績證明材料:
【1、業績證明材料可提供單項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為單項合同,須同時提供單項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及相應的任意1份發票掃描件和發票查驗明細截圖;以上材料任意一項缺漏,視作為未提供該項證明材料。
(2)如為框架合同,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個訂單及與訂單相對應的任意1份發票掃描件和發票查驗明細截圖;以上材料任意一項缺漏,視作為未提供該項證明材料。
2、合同關鍵頁掃描件:
(1)如為單項合同,合同關鍵頁中應包括項目名稱、金額頁、合同簽訂日期頁、簽字蓋章頁等。
(2)如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關鍵頁中應包括項目名稱、金額頁、簽字蓋章頁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訂單應體現簽訂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體現簽訂日期,根據合同正文簽訂日期計??;若框架合同未體現簽訂日期,根據提供訂單所體現的最早簽訂日期計取)。
3、發票須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網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驗并完整截圖。若發票內容無法證明與單項合同或訂單的對應關系,可在提供發票的基礎上另行提供結算單等證明材料進行佐證,對于模糊不清或網站查詢無果或作廢的發票不予認可。
4、業績證明材料數量以合同數量計算?!?/p>
2.4人員要求(須提供繳費期為開標日期前三個月內(不含開標當月)任意一個月的社保材料):
2.4.1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具備有效期內的住建部頒發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專業:通信工程)”(資質證書中的聘用企業為投標人);
2.4.2具備有效期內的通信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通信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項目負責人(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以上三類人證書企業名稱應為投標人);
2.4.3具備與本批次各單項工程規模相適應的監理組人員數(含總監理工程師),不少于5人。
2.5信譽要求:投標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無不良經營行為,無重大安全事故及質量問題,無因投標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爭議糾紛及仲裁和訴訟記錄,須提供承諾函。
2.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3月26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3月26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3月26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10)為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11)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2)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4)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5)被納入中國通信企業協會發布的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名單,相關懲戒措施為供應商部分產品(或全部產品)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參加競爭性采購,且本項目的采購內容(劃分標包或標段的以標包、標段內容為準)涉及懲戒產品,本項目投標(應答)截止時間在懲戒期間內的;
(16)法律法規、招標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標人須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諾函。
2.8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必須符合的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5年3月7日8時30分至2025年3月12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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