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海1輪2025年中間檢驗修理工程服務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浙江省海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海1輪2025年中間檢驗廠修工程服務招標項目已列入招標人2025年度計劃,項目業主為浙江省海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人為浙江省海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為浙江省海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浙海1”輪提供甲板、輪機、電氣等修理服務,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服務技術標準及要求。
2.2招標范圍:本項目招標范圍為浙江省海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海1”輪2025年中間檢驗廠修工程服務,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服務技術標準及要求。
2.3計劃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8個日歷天。
2.4標段劃分:本項目為1個標段,具體如下:
標段
項目名稱
數量
完成期
1
“浙海1”輪2025年中間檢驗廠修工程服務,包括:甲板、輪機、電氣、等修理服務內容。
一艘
自船舶抵達船廠或其指定錨地次日0800時起至交工驗收合格之日止預估標準計劃服務期為28個日歷天,投標人根據工程量和各自生產情況報修理天數,響應塢期。
3.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
3.1資質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地理位置應位于北緯29°至北緯32°的區域內。
(3)投標人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資格能力,投標人具有適合本次船舶修理工程相應標段所需修理船塢(總長185米,型寬34米)、可靠泊碼頭(具體參數詳見用戶需求書)資質。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財務要求:/
3.2業績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業績證明材料簽署時間為準),具有35000載重噸級(船長179.9米、船寬28.4米)或以上船舶修理工程業績(業績證明必須提供修理合同或完工證明或結賬協議復印件的任何一項)
3.4信譽要求:
不存在“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人員要求:/
3.6其他要求:
(1)每個投標人可在招標中對1個標段(合同包)投標,每個投標人允許中1個標。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網上下載時間:2025-03-07至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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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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