碭山縣城市更新一期暨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城區河道提升改造全過程咨詢項目
2、招標人名稱:碭山縣梨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3、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實施地點:碭山縣境內。
2、建設規模:本項目主要包括河道疏浚、河道拓寬、防洪改造、生態堤岸、水生植物、景觀樹種植、配套設施工程、沿河堤路改造提升、智能分流井及流量計安裝、濕地改造工程等內容,本項目估算工程總投資約為23000.0萬元,具體建設內容詳見施工項目。
3、服務期限:造價咨詢: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結算審計報告提交完成;工程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缺陷責任期滿。
4、招標具體范圍:造價咨詢:全過程造價控制(清單控制價審核、跟蹤審計、結算審計);工程監理:圖紙范圍內的工程施工監理及缺陷責任期監理服務。
5、標段劃分:不分標段。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及資格審查方式
1、投標人資質要求: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市政工程專業監理乙級資質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能力。
2、擬派人員要求:
①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總監工程師):具備水利工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專業)或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依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結合本項目情況,總監理工程師允許有在監,宿州市以外無在監工程,宿州市內不能超過兩個在監工程,包括已中標公示項目(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②項目造價咨詢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注冊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總體負責前期的清單控制價審核,中期的跟蹤審計及后期的結算審計。
注:擬派項目負責人(總監工程師)及項目造價咨詢負責人不得為同一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總監工程師)及項目造價咨詢負責人需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若擬派人員繳納社保年限或年齡達到國家相關規定的,須出具有效的公司聘用勞動協議。
3、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領取招標文件時間、方式
1、招標文件發布時間:自招標發布之日至2025年08月19日0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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