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鐵12號線二期車站業務委外項目(2026-2027年度)招標
1.項目名稱:深圳地鐵12號線二期車站業務委外項目(2026-2027年度)
2.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深圳地鐵12號線二期工程包含6個車站及其站線(含輔助線)的行車組織、客運組織、票務組織、應急處置及業主需要的拓展業務等地鐵車站站務員崗位相關工作業務進行外包。
3.招標方式:招標
4.資金來源:企業自籌資金
5.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6.招標內容: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車站站廳及站臺業務、車站屬地內除高壓設備除外的設備設施巡視及簡單故障處理、乘客服務、施工配合、經甲方授權的車站票務業務、乘客上下車引導、協助車站屬地區域內安全排查、應急處理、參與滿足業務需要的消防、演練、培訓等工作。
7.項目上限價:人民幣967.68萬元(含稅)。
8.服務期:
預計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服務期總日歷天數730天。
備注: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9.項目地點:深圳地鐵12號線二期為蠔鄉站-松崗站正線車站及其站線區間(含輔助線)。
10.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11.投標人資格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商事主體,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它組織;
(2)投標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持有由市(區)級以上人力資源局備案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備案憑證;
②持有由市(區)級以上人力資源局頒發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③投標人應提供至少一份近5年(自招標發布之日起倒算)單個合同金額不少于400萬元(含400萬元)的勞務派遣或業務外包或人力服務的合同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3)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母、子公司(集團)只允許一家投標,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標。
注:
(1)投標人提供的證書(證件等)必須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與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及關聯單位近三年來(招標發布之日起倒算)有過訴訟、仲裁史,其訴訟請求、仲裁申請沒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與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及關聯單位進行訴訟、仲裁、正處于其他的糾紛化解程序中;或近三年來(招標發布之日起倒算)在招投標(詢價)活動(包括在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項目)中因串通投標(報價)被暫停投標(報價)資格期間的;或被主管部門認定為串通投標(報價)的;或被紀檢監察部門或相關主管、監管部門認定為違背誠信經營,存在違規,合規性重大風險的或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在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單位履約評價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記錄的紅牌不良行為且在禁入期的投標人將不被采購人接受。
(3)存在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失信行為的投標人將不被接受。
12.領取招標文件起止時間:2025年8月25日09:00時至2025年9月1日17:0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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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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