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理工大學高質量發展-國家平臺-光電探測與測試平臺建設項目1(國產設備)競爭性談判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長春理工大學高質量發展-國家平臺-光電探測與測試平臺建設項目1(國產設備)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元):1850000
最高限價(元):1850000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長春理工大學高質量發展-國家平臺-光電探測與測試平臺建設項目1(國產設備)
數量:1
預算金額(元):1850000
單位:批
簡要規格描述:高質量發展-國家平臺-光電探測與測試平臺建設項目1(國產設備),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項1,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本采購項目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等。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標項1】
(1)投標單位須是中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并仍有效存續的投標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應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提供從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若投標人為2025年以后注冊成立的公司,僅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即可);
(3)投標單位和個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賄犯罪行為;
(4)投標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的記錄名單(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
(5)投標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
查詢);
(6)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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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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