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高峪地區防水排澇管網改造工程施工(二標段)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本溪市高峪地區防水排澇管網改造工程已由本溪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本發改發【2023】326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市本級預算資金、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80%、20.0%,招標人為本溪市排水事業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本溪市明山區高峪地區
建設規模:(一)排水工程:拆除原有合金溝區域合山街、新峪街、合金街合流管線并新建排水管線3223米,設置雨水口50座,圓形混土檢查井85座。(二)暗渠工程:新建合金雨水主渠以及雨水支渠,合金主渠新建總長828米,原有合金支渠拆除新建,新建總長588米,與原有合金主渠相接,暗渠內敷設截流管道1653米。
2.2招標范圍
標段劃分:共劃分1個標段;是否兼投:是;是否兼中:否。
計劃工期/服務期限/供貨期限:394日歷天
計劃開工/服務開始/供貨開始日期2025年10月01日;計劃竣工/服務結束/供貨結束日期2026年10月30日;
標段名稱:本溪市高峪地區防水排澇管網改造工程施工(二標段)
標段編號:E210501ET03000005003001
標段招標范圍:新建雨水箱涵及污水管線,并對施工過程中破壞的車行道、人行道、行道樹、現場各專業檢查井進行修復等圖紙及清單范圍內全部工程施工。
標段類別:施工類-施工;標段合同估算價:848.57萬元。
投標保證金金額:150000.0元;繳納方式:現金、保函(保險)。
2.3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其他要求:(1)投標人必須經在中國境內合法注冊并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財務能力狀況及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2)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且企業無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的;(3)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4)未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3.4是否允許互跨專業承接同等級業務:是。
3.5需聯合體投標,且聯合體中中小企業合同份額占總合同額30%以上:否。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08月28日09時00分至2025年09月04日17時00分止(北京時間、下同)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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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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