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建投懷安新能源有限公司15萬千瓦光伏項目主體工程pc施工總承包招標
招標文件售賣截至時間:2025-09-1617:00:00
第一章招標
大唐建投懷安新能源有限公司15萬千瓦光伏項目主體工程pc施
工總承包
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大唐建投懷安新能源有限公司15萬千瓦光伏項目主體工程pc施工總承包已由懷安縣行政審批局以《企業投資項目備案信息》(懷行審投資備字(2024)1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大唐建投懷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30%:70%,招標人為大唐建投懷安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總承包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CWEME-202509DTGJ-SG3046
2.2項目名稱:大唐建投懷安新能源有限公司15萬千瓦光伏項目主體工程pc施工總承包
2.3建設地點:河北省張家口市懷安縣
2.4建設規模:150MW
2.5計劃工期:本項目工程計劃2025年11月1日現場開工建設,原則上總工期120個日歷天,于2026年8月30日全容量投產。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人通知為準。若遇其他情況導致開工、完工時間調整,由發承包雙方協商解決。
2.6招標范圍:本項目招標范圍:包含光伏發電場建筑、安裝、調試(含光伏區清表、放線、支架基礎、光伏支架安裝、光伏組件安裝、逆變器安裝、箱變基礎、箱變安裝、場區接地、防腐處理、樁基檢測等)、集電線路建筑及安裝工程、道路施工及維護、光伏設備試驗、調試。負責甲供設備和材料卸車、保管及二次倒運,全過程檔案資料收集移交、消防驗收、防雷檢測、光伏用地邊界檢測,穿越高鐵、高速、一般公路、電力線路等等手續辦理費及協調費,投標人向招標人提供現場辦公場所,除永久占地外所有的協調、賠付、恢復、手續辦理等一切相關費用,負責施工期內與當地政府或村民存在阻工、超占、環境及影響建設進度等一切風險的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協助配合費,負責除甲供設備及材料外項目所需的其他設備及材料采購,負責投產移交驗、安全設施、消防、職業衛生、人身意外險及施工機械和設備險購買等工作。
2.6.1本項目施工總承包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6.1.1采購:除甲供設備和材料(詳見專用合同條款附件二)外的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監造、催交、運輸、接卸、二次倒運、保管、資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設備和材料接卸、開箱驗收、二次倒運(從設備到場后至設備就位安裝的所
有倒運工作)、保管、資料移交。并建立物資管理臺賬,負責設備、材料包裝物的保管、回收、裝車移交。為保證設備性能和質量,投標人采購的主要設備和材料須在采購前經招標人確認,且不得是大唐集團公司不良供應商名錄企業生產。
2.6.1.2建筑安裝工程:完成本項目全部工作量,包含光伏發電場、集電線路、進場道路、檢修道路、防火隔離帶等所有施工內容及配套設施,包含邊坡治理、防洪等,也包含環評、水保、復墾、消防、安全設施等相關專題及行政批復文件本項目施工過程中要求實施的相關內容。現場施工主要還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工程所必須的地上附著物遷移(含苗木)、余土外運、土方外購、余物處理、道路修整、地上附著物恢復、基坑降水等;光伏組件、支架、逆變器、箱變基礎及安裝工程,接地工程,道路工程,集電線路工程,棄土場以及臨時圍擋等施工臨時工程。
2.6.1.3調試、試運、測試、檢測:投標人負責項目所涉及的分部調試、試驗、系統調試傳動、整套試運啟動、檢修、消缺維護費用;
本項目范圍內所有工程樁檢測、地基檢測、基礎承載力監測、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觀測、組件檢測(組件投運前現場抽檢、投用后檢測(含熱斑、隱患、EL、功率、逆變器轉換效率、功能和性能試驗、光伏電站整體效率測試等檢測內容)),完成全部設備、材料的第三方檢驗;按大唐集團相關規定配置場站感知設備;并網啟動措施等與該項目相關的所有內容,最終滿足并網要求。
投標人負責電氣設備試驗(包含電纜、全部電氣等設備的試驗;系統調試(包含運行前所有調試項目)、試運行、發電前檢測、發電后試驗、特殊試驗;負責電網公司要求完成的相關試驗和整改,滿足并網要求;負責項目配置“無人值守”場站的消防和安防措施等硬件設施;負責配合地方電網接入、并網驗收、整改,負責本標段容量通過72小時試運行及性能考核驗收。
2.6.1.4服務:
招標人負責:
(1)招標人負責取得項目核準及核準條件,包括環評批復、水保方案批復、壓覆礦資源查詢報告、文物選址意見、軍事選址意見、林業和草原局項目選址審查意見、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項目選址審查意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審意見、前期安全評價意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意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意見、防洪評價報告;(2)招標人負責使用林(草)地審核同意書、項目用地選址意見書;(3)招標人負責土地勘測定界報告、復墾方案批復。。
(4)招標人負責永久占地、臨時用地(均含地上附著物),包括進場道路征地、檢修道路、集電線路塔基的占地費用及賠償,負責繳納上述土地涉及的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契稅、植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補償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投標人負責:
(1)投標人負責完成本項目投產所需的工程防雷檢測(光伏場區)、消防(含檢測);
(2)投標人負責施工臨時用地,包括但不限于:臨時占地手續辦理和協調工作,按照當地政府、國土部門規定交納的各項費用以及土地所有者要求的各項賠償和補償,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糾紛、土地補償、墳墓遷移、場地清理、青苗補償、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安置補償、辦理用地手續所產生的協調和恢復費等等費用,由投標人支付,并在發包人及相關部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土地復墾。負責相應區域的植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補償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除土地相關稅費、復
墾保證金所有相關費用,并按照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辦理所有工程建設依法合規手續。
(3)投標人嚴格按照國家土地管理法要求杜絕超占,如發生負責因超占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罰款;負責本標段實施所需地方關系、群眾關系協調等相關費用;負責施工期內與當地政府或村民存在阻工、環境及影響建設進度等一切風險的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投標方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措施費及關系協調費用(包含稅費)。
(4)投標人負責完成施工所需臨時用水及生活用水、用電、中斷道路交通等許可和批準手續辦理。
(5)投標人負責完成本項目消缺、培訓、驗收、竣工驗收、最終交付投產及檔案竣工移交。
(6)投標人負責施工現場涉及人身意外傷害險、施工設備險、工傷保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除建安工程一切險)手續辦理。
(7)投標人負責本標段集電線路建設所涉及的跨、鉆越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生態和自然保護區、水利設施等相關手續的辦理,費用應包含在此次報價中。
(8)投標人負責足額投入安全生產費用,確保安全投入合規、全面。
(9)投標人負責協助招標人按照《大唐集團公司光伏電站項目后評價實施細則》完成項目后評價工作,負責項目通過行業達標投產驗收工作,協助完成全過程造價審核及竣工結算審計、移交以及質保期的服務。
(10)投標人負責本項目土地測量丈量工作,負責本項目長期、臨時占地地上、地下附著物余物清理工作及費用。
(11)投標人負責質量監督相關報審資料準備及四個階段質量監督問題整改。
(12)投標人負責記錄全過程施工工藝,完成整體施工全過程宣傳視頻的制作,負責向招標人提供對外宣傳素材。(關鍵施工節點需全過程全流程記錄各角度各時間段照片、音頻、視頻等資料)
(13)投標人負責施工過程中人員臨時門禁、車輛臨時門禁及基建現場臨時視頻監控等滿足大唐集團關于智慧工地建設的相關要求。
2.6.2其他:
2.6.2.1投標人開工前充分了解施工區域地下設施分布,必要時采取保護措施。否則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設施損壞由投標人負責賠償;投標人在施工過程中超越招標人劃定的道路或臨時場地邊界造成動力電纜、控制電纜、通訊電纜及其他設施損壞等均由投標人負責賠償。
2.6.2.2承包人負責解決各類阻工問題(包括但不限于村民阻工、因承包人工程款支付產生的阻工及農民工工資清欠阻工、因安全措施不完善造成人員及牲畜傷害阻工問題等)。
2.6.2.3本招標要求由投標人承擔的義務、責任和風險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標報價中。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及本工程設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調試試運、相關證件辦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水保、安全設施、環保、土地復墾、消防、職業衛生等所有工程階段內容等,本工程項目相關方面的工作內容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相關費用均已含在投標人報價中。
2.6.3項目須通過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批復開工后,總承包合同方可生效。總承包合同簽訂完成一年合同未生效,需重新招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3.1.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二級和承試類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號)相關要求。
3.2.2企業業績要求:近5年須具有2個及以上100MW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EPC總承包業績。
3.2.3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1個及以上100MW(或MWp)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EPC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3.2.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
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注意事項:
3.3.1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3.3.5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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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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