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張灣區新新型智慧城市低空經濟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勞務分包項目招標
項目所在地區: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
一、招標條件
本十堰市張灣區新新型智慧城市低空經濟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勞務分包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國有資金160萬元,招標人為十堰盛瑞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其它方式。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本項目主要對十堰市張灣區新新型智慧城市低空經濟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進行勞務招標(詳見工程量清單)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十堰市張灣區新新型智慧城市低空經濟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勞務分包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十堰市張灣區新新型智慧城市低空經濟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勞務分包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時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提供網頁截圖加蓋單位公章);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4月01日08時30分到2025年04月05日17時30分
獲取方式:由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原件)或授權委托代理人(持營業執照、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符合申請人資格要求所列資料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裝訂成冊)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并提交資格證明,不辦理郵購,逾期將不予受理,售價:300元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04月14日09時00分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5年04月14日09時00分
七、其他
1.項目編號:HBZX-2025-012
2.項目名稱:十堰市張灣區新新型智慧城市低空經濟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勞務分包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160萬元
5.采購需求:本項目主要對十堰市張灣區新新型智慧城市低空經濟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進行勞務招標(詳見工程量清單)。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歷天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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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郵 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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